金鸿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紫薇忠正)
公告时间:2025-09-08 18:46:0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鸿顺
股票代码:603922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薇忠正投资(广东省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上村 156 号第二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 录...... 2
第一节 释 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7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7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0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11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备查文件...... 15
一、备查文件......15
二、备查地点......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术语
上市公司、公司、金 指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鸿顺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 指 紫薇忠正投资(广东省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薇忠正
高德投资 指 高德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aode Investment Limited,注
册于香港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 指 紫薇忠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高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金鸿
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顺 23,296,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金鸿顺总股本的 13.00%。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紫薇忠正作为受让方与转让方高德投资签署的《关于苏州金鸿
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格式准则第 15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紫薇忠正投资(广东省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5 年 1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25 年 1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额 66,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横琴忠正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3MAEAWE16XH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上村156 号第二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上村156 号第二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紫薇忠正投资(广东省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持有合伙份额 合伙人性质
(万元) 的比例
1 广东横琴忠正智芯半导体有 10,000.00 15.15% 普通合伙人
限公司
2 智洋投资(济南市历下区)合 30,000.00 45.45% 有限合伙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衢州智造安合股权投资合伙 20,000.00 30.30%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4 杨云春 6,000.00 9.09% 有限合伙人
合计 66,000.00 10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
地 或地区的
居留权
陶明 男 执行事务合伙 370982************ 中国 中国 否
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陶明持有广东横琴忠正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并担任其经理、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作为广东横琴忠正
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执行合伙事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投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18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金鸿顺的股份或其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取得金鸿顺 23,296,000 股股份,占金鸿顺总股本的 13.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 年 9 月 5 日,紫薇忠正与高德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紫薇忠正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高德投资持有的金鸿顺无限售流通股 23,296,000 股,占金鸿顺总股本的 13.0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签订:
1、协议签署方
甲方:紫薇忠正投资(广东省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高德投资有限公司
(以上双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称“一方”。)
2、标的股份转让
2.1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份,甲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即甲方受让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3,296,000 股份,对应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3%。。
3、转让价款
3.1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45,643.8528 万元
(RMB456,438,528 元),按照上述转让股份数量计算,转让价格为 19.593 元/股。以上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目标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
盘价的 90%。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份过户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除权规则作相应调整。股份过户日后,标的股份所对应的目标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享有。
3.2 甲方根据本协议第 4 条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股份转让中所发生的税负和费用由双方根据法律规定自行承担。
4、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及标的股份的过户
4.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十个工作日内,以甲方名义开立的共管账户(共管方式为甲方和乙方各持一枚银行预留印鉴及网银 U 盾,共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