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鼎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19:23:49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5-046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
五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代表共 3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8,981,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6,192,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5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79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7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晨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605,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02%;反对 27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0%;弃权 9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442%;反对 27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9%;弃权 9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613,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4%;反对 2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6%;弃权 1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342%;反对 2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2%;弃权1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614,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5%;反对 25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736%;反对 25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1%;弃权1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524,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9%;反对 2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1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627%;反对 2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弃权1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69%。
2.0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582,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3%;反对 2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1%;弃权 1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1%;弃权1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52%。
2.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56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1%;反对 26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3%;弃权 1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947%;反对 26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1%;弃权1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52%。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543,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4%;反对 2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6%;弃权 1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177%;反对 2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51%;弃权 1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1%。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508,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8%;反对 3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6%;弃权 1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935%;反对 3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13%;弃权 1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52%。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561,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8%;反对 25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5%;弃权 16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692%;反对 25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8%;弃权1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10%。
2.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563,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4%;反对 2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2%;弃权 16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623%;反对 2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67%;弃权1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1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578,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0%;反对 2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2%;弃权 15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