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9 19:20:42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8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宁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2人,代表股份161,913,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1,583,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8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20,329,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6人,代表股份20,345,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5人,代表股份20,329,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4%。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会议出席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06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5%;反对 4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3%;弃权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02,34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58%;反对4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1%;弃权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1%。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071,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9%;反对 4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7%;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06,04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40%;反对4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06%;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4%。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071,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9%;反对 4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3%;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6,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45%;反对4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55%;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8,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6%;反对 5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4%;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32,34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14%;反对5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11%;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4%。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