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9 19:58:41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马晓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6 人,代表股份 530,503,1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26,966,56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1.85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2 人,代表股份 3,536,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8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4 人,代表股份 10,503,11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966,56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2 人,代表股份 3,536,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82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10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
反对 33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弃权 6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0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73%;反对 33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62%;弃权 6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5%。
该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037,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3%;
反对 35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7 %;弃权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37,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89%;反对 35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9%;弃权 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2%。
该提案获得通过。
3、《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部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313,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3%;
反对 1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13,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77%;反对 1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2%;弃权 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41%。
该提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268,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8%;
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68,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54%;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1%;弃权 14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24%。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5.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465,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9%;
反对 1,964,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3%;弃权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5,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015%;反对 1,964,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7035%;弃权 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5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463,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5%;
反对 1,963,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2%;弃权7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3,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786%;反对 1,963,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6987%;弃权 7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6%。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3、《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199,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8%;
反对 1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弃权17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99,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85%;反对 1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2%;弃权 17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33%。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386,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1%;
反对 1,950,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6%;弃权16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86,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522%;反对 1,950,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5674%;弃权 16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5%。
该提案获得通过。
5.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470,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8%;
反对 1,950,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6%;弃权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70,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472%;反对 1,950,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5674%;弃权 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55%。
该提案获得通过。
5.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04,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2%;
反对 1,923,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6%;弃权7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4,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699%;反对 1,923,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