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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公司章程(2025年9月)

公告时间:2025-09-10 12:24:5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9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21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22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5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31
第六章 董事会...... 33
第一节 董事......33
第二节 董事会...... 37
第三节 独立董事......4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6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4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51
第二节 内部审计......5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59
第一节 通知......59
第二节 公告......6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6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6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6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64
第十二章 附则...... 65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山东山大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0007275744940。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审核, 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72 万股, 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University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 3916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288 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
表人的产生或更换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
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
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秉承“真诚、严谨、创新、卓越”的经营理念, 以市场
为导向, 以创新为动力, 实现产学研用有机结合, 专注于电力行业智能产
品和解决方案, 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积极回报股东, 为中国能源建设
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
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
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
式快速充电站;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
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
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
安全设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
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
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旅
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
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认购人所认购的
股份,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梁军、张波、丁磊、刘英亮、
栾兆文、裴林、李欣唐、孟昭勇、安玉秀、张世敏、车仁飞、王中、苗
怀平、范作程、朱诚、宁波泉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泉礼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发起人共 18 名, 各发起人及其认购
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名称/ 持有股份数 出资 出资
序号 持股比例
姓名 (万股) 方式 时间
山东山大产
1 1 业集团有限 2,138.40 40.500% 净资产 2017.7.31
公司
2 . 梁军 315.74 5.9799% 净资产 2017.7.31
3 张波 315.74 5.9799% 净资产 2017.7.31
4 丁磊 299.92 5.6803% 净资产 2017.7.31
5 刘英亮 264.00 5.0000% 净资产 2017.7.31
6 栾兆文 264.00 5.0000% 净资产 2017.7.3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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