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20:52:31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
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股东会
(注:若仅对条款中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
东会”,则该条修订不再单列。)
半数以上 过半数
(注:若仅对条款中将“半数以上”修订为“过
半数”,则该条修订不再单列。)
监事、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
(注:若仅对条款中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
委员会”或者将“监事”“ 监事会”删除,则该
条修订不再单列。)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46,338,271.00 元。 440,475,577 元。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 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发展愿景:消费者最信赖品质生活服务商 发展愿景:消费者最信赖品质生活服务商
企业使命:追求更好的客户价值 企业使命:追求更好的客户价值
核心价值观:满足顾客需求,为客户创造价 核心价值观:满足顾客需求,为客户创造价
值。激发内生活力,为员工创造机会。提升运营 值。激发内生活力,为员工创造机会。提升运营效率,为股东创造效益。服务发展大局,为社会 效率,为股东创造效益。服务发展大局,为社会
创造财富。 创造财富。
服务理念:顾客需求高于一切 服务理念:顾客需求高于一切
团队精神:“三创三共”:创业、创新、创效, 团队精神:“三创三共”:创业、创新、创效,
共创、共担、共享 共创、共担、共享
发展战略:一个核心:投资回报。两个提升:
经营利润和企业价值双提升。五个支撑:数据驱
动、线上线下融合、多业态互动、全场景结合、
供应链高效。七大战略:优势产业聚焦战略、全
面数字化战略、线上线下一体化战略、供应链优
化战略、区域扩展战略、规模化的差异化运营战
略、全场景服务战略。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等权利。 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价额。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面值。 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为重庆百货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重庆百货大楼,发
大楼,发行持有 4,200 万股。 行持有 4,200 万股。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
为 7,8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46,338,271股,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46,338,271 股。 440,475,57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40,475,577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 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供任何资助。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
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
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