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5 20:49:43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 5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7 名,
代表 66,051,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003%(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9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174,738,099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4,738,099股,下同)。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股份数为 59,001,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65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6 名,代表股份数为 7,050,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4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58 名,代表股份数为13,179,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2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7,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5,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3%;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7,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5,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3%;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7,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5,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3%;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3.02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6,9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4,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5%;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3.03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6,9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4,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5%;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3.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6,9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4,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5%;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3.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6,9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4,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5%;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3.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7,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5,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3%;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5%;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3.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7,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5,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3%;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5%;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3.0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7,3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5,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5%;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5%;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17,7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9%;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45,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5%;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2%;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66,017,8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