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8 17:42:50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5-07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76)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5)。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由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调减为不超过 28 亿元人民币。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897 号)。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28 亿元人民币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本所挂牌条件,本所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本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你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相关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本所。如发生重
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本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你公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本所提交挂牌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股东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