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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相关事项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8 19:17:06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相关事项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相应修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设置,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2)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3)设置职工董事;(4)完善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要求,并设置专节,删除监事会章节;(5)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
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方面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鉴于公司在回购股份存续期内未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于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完成对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13,314,385 股全部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鉴于 1,070 名激励对象因发生导致其不满足解锁条件或已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情形,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完成对其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841,60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
上述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1,264,425,327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需变更为 31,264,425,327 元。
三、修订公司其他治理制度
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回购股份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公司
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或制定。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相关事项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将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详见本公告附件,除《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外,其他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披露的制度全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
条目 条款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职工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 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
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根据《中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于 2002 年 9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 公司于 2002 年 9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条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 第三条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000 万股,于 2002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 500,000 万股,于 2002 年 10 月 9 日
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80,058.131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6,442.5327
万元。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
更依照《公司法》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有关要求执行。
/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原条款 修订后
条目 条款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 / 第十一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
条 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二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条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 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
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四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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