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华联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30 15:55:41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恒泰公司”)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求,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 5.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用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A117-0647 宗地(御品峦山雅苑)项目建设。
景恒泰公司以其持有的编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39393 号”的土地使用权、“御品峦山雅苑”项目在建工程为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同时,公司质押所持景恒泰公司 100%股权并抵押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期限为六年。
公司实控人龚泽民同时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将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次借款金额为 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84%。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管理层后续在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大厦 25
层 2501
法定代表人:龚泽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57057X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建筑物空调设备、采暖系统、通风设备系统上门安装;电工上门维修;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清洁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景恒泰公司 100%股权。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8 月 31 日
总资产 331,937,656.44 473,405,188.12
总负债 15,083.08 23,862.57
净资产 331,922,573.36 473,381,325.55
2024 年度 2025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445,520.60 -5,163,290.81
净利润 -440,644.55 -5,163,290.81
3.经查询,被担保方景恒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景恒泰公司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求,拟向交通银行借款人民币 5.0亿元。景恒泰公司以其持有的编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39393 号”的土地使用权、“御品峦山雅苑”项目在建工程为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同时,公司质押所持景恒泰公司 100%股权并抵押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期限为六年。公司实控人龚泽民同时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公司关联方恒裕集团将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上述担保金额内,按实际担保金额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条款内容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2.6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4.8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3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未逾期,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董事会意见
1.景恒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建设“御品峦山雅苑”项目,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控制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御品峦山雅苑”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御品峦山雅苑”的顺利开发建设及销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公司目前财务健康、稳健,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实控人龚泽民同时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公司关联方恒裕集团将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