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上纬新材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6 19:26:43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4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
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上海市松江区松胜路618号”变更 为“上海市松江区鼎盛路828弄2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松胜路 618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鼎盛路 828
号。 弄 2 号。
邮政编码:201613 邮政编码:201600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CEO)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首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席执行官(总经理、CEO)辞任的,视为同时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经理、CEO)、联席首
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席执行官(Co-CEO)、董事会秘书、首席财
务官(财务负责人、CFO)、首席技术官(CTO)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及董事会确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公司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
持。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
…… 理、CEO)、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董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据首席执行官(总经理、CEO)或联席首席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 执行官(Co-CEO)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聘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CFO)、首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席技术官(CTO)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
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 听取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 CEO)、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首席执行官(总经理、CEO)、联
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工作;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 东会报告;
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 (五) 提名首席执行官(总经理、CEO)、联席
股东会报告; 首席执行官(Co-CEO)和董事会秘书人选;
(六)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人选;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5 名,为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或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者以上,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董事 3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
集人。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 第一百三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 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负责人、CFO);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总经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理、CEO)、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各 1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四十三条 首席执行 官(总经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总经 CEO)、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每届任
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决议通 期 3 年,任期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过之日起计算。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CEO)、联席首席执行
官(Co-CEO)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四条 首席执 行官(总经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CEO)、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对董事
下列职权: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财务官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CFO)等高级管理人员;
…… ……
总经理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CEO)、联席首席执行
官(Co-CEO)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五条 首席执行 官(总经理、
CEO)、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应制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总经理应制定总经理工作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CEO)工作细则,报董
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事会批准后实施。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CEO)工作细则包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