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1 16:04:24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股票 6,054,213 股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非交易
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过户价格为 3.25
元/股。详见 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上述股票已按照规定予以锁定,
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二级市场情况,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对应股票及实施后续权益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特殊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展期,应按照相关规定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每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