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01-12 20:56:17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7—8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9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0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1—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79 页
四、附件......第 180—184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80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81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182 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183—184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3〕9978 号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林股份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瑞林股份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瑞林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五(二)1。
相关会计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
瑞林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设计及咨询、工程总承包及装备集
成等业务。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瑞林股份公司
营业收入分别为 166,398.65 万元、200,499.41 万元、 261,665.30 万元和148,076.9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5,954.32万元、199,836.91万元、261,011.19万元和147,934.8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3%、99.67%、99.75%和 99.90%。
由于营业收入是瑞林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瑞林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复杂的信息系统和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及服务合同、工程承包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并结合与管理层的访谈情况,分析销售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控制权的转移时点,评价收入确认方法(包括判断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以及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是否适当;
(3) 结合行业发展和瑞林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分析程序,分析销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 对销售收入进行抽样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以抽样方式检查与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
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发票、入库单、签收单、进度确认单、分包商结算单等;
(5) 选取重要的工程承包合同,检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成本预算、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等文件,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成本估计的合理性;
(6) 检查客户结算单等外部证据,并对重要工程项目实施现场检查,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7) 测试管理层对履约进度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实施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
(9)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测试,以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工程成本实施截止测试,评价工程成本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10)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五(一)4。
相关会计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6月30日,瑞林股份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93,349.20万元、95,075.61
万元、100,888.13 万元和 108,581.92 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 22,158.26 万元、
23,348.78 万元、24,183.44 万元和 24,836.52 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 71,190.94
万元、71,726.83 万元、76,704.69 万元和 83,745.40 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和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和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瑞林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瑞林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瑞林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瑞林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瑞林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瑞林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
2022 年、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