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16:46:29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将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2022 年 2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
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232,175 股,成交均价为 22.449 元/股,成交总金额50,109,444.71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
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2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2 月 25 日。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
股票购买之日起计算,即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票 2,223,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计算。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及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需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根据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4、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
5、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
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延长存续期等,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
规定。如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仍然亏损,不排除延长存续期的可能性。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潜力、坚定不移的围绕智能电机和锂电新能源的产业布局不懈努力、不忘初心,坚信公司的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并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