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8 17:03:56
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10:00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浙
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曹阳先生、施华新先生、潘卫标先生、吴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4.01 提名曹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曹阳先生回避表决。
4.02 提名施华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施华新先生回避表决。
4.03 提名潘卫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潘卫标先生回避表决。
4.04 提名吴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吴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五、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孙冬喆女士、陈荣芳先生、朱勤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5.01 提名孙冬喆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孙冬喆女士回避表决。
5.02 提名陈荣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03 提名朱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冬喆女士、朱勤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荣芳先生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陈荣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14: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阳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伦敦大学卡斯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历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总监、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板块总经理和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担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11月15日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曹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施华新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绍兴县司法局科员;绍兴县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干部一科科长、部务会议成员;绍兴县钱清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中国轻纺城钱清轻纺原料市场建管委常务副主任、中国轻纺城建管委副主任;绍兴县安昌镇镇长、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绍兴县孙端镇党委书记。2016年10月19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5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施华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卫标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管理会计师、会计师、税务师。1997年9月至2008年1月任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2008年2月至2015年2月先后任本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3月至2018年7月在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8年8月至今在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9年7月8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11月15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潘卫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银行绍兴县支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团队主管,中国银行绍兴县笛扬路支行、东升路支行、马鞍支行行长,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向日葵聚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优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绍兴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爱科索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向日葵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吴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冬喆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博士后,中共党员。2004年7月至今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兼职律师,2021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11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孙冬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荣芳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绍兴稽山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助理;2000 年 1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项目经理;2004 年 7 月至今任绍兴平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审计项目负责人。
截至目前,陈荣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荣芳先生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
朱勤女士,1977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