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公告2024-064: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8 19:28:48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6,691,558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
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以1.55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190.6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4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144.57万份。
6、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294.5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2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85.59万份。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00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3年5月9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13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02.30万份。
10、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17,811,354份。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1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584,526份,行权价格为1.55元/股。
11、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3,980,216 份,加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7,811,354 份,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两次合计 21,791,570 份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21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28,544 份,行权价格为 1.55 元/股。
12、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5元/份调整为 1.52 元/份。
13、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36,691,558 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部分33名激励对象、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预留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4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199,920份予以注销。
截至目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可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 15,840,148 份,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744,378 份。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744,378 份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4〕10248 号】,公司 2023 年度集团层面、数字板块、泵业板块业绩考核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鉴于上述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 30,747,260 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6,691,558 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所作的具体处理,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199,920份予以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结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44,378份,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集团、数字板块及泵业板块均未达标,该部分已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0,747,26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691,558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相关手续。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1、利欧股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利欧股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