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18:41:31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56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一号楼一
楼党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双广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物
联”)内外部环境较制定员工持股激励方案时已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该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综合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被激励对象的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子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充分研讨,公司董事会同意高新兴物联提前终止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由高新兴物联按照原始出资额回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全部股权并予以注销。本次高新兴物联员工持股激励方案终止后,公司将持有高新兴物联 100%的股份。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智联”)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高新兴智联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少数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作为高新兴智联的控股股东,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长刘双广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具体授信品种、融资金额和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州高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电子科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期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且高新兴电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