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金发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04 15:32:0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0143
2024 年 9 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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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33 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101 会议室
三、主持:陈平绪 董事长
四、记录:戴耀珊 董事会秘书
五、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审议《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会议登记终止,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5、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统计表决结果
6、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
7、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8、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 年 6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大会谢绝个人拍照、录音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三十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做出解释和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当向质询者说明理由: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二)质询事项尚未明确结论,有待进一步调查或核实;
(三)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四)涉及需要披露但披露时点尚未届至的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由。
议案一: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 5 月,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完成换
届选举,并进一步完善发展战略。因加快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等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策流程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邀请选聘方式,结合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分情况,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24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2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梓豪,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王兵,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拟开始担任公司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梓豪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兵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吴梓豪、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兵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21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与 2023 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自 201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2024 年 5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进一步完善发展战略。因加快
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等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策流程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邀请选聘方式,结合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分情况,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