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4 15:53:47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债券代码:250052 债券简称:23 吉视 01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6 月 5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A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091.35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 1.46%
本比例
实际回购金额 4,978.3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89 元/股~1.05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和《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二)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
际回购公司股份 5,091.35 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6%,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 1.05 元/股,最低价为 0.89 元/股,回购均价 0.978 元/股,已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8.30 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内部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广播电视台拟使用其自有资金,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吉视传媒关于控股股东吉林广播电视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截至目前,吉林广播电视台已累计增持 9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28%。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增持、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489,788,168 100 3,489,788,168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50,913,500 1.46
股份总数 3,489,788,168 100 3,489,788,168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5,091.35 万股,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12 个月
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 3 年
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
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