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2 18:12:56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4-07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 号大虹桥国际公司 3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11,792,5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0.741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裘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国君先生、
张蕾女士、李国强先生(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小英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情况;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3,494,918 97.0091 18,105,553 2.9594 192,103 0.0315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5,357,993 97.3137 16,303,178 2.6648 131,403 0.0215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5,143,221 97.2785 16,404,053 2.6813 245,300 0.040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之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方朝阳 592,396,507 96.8296 是
4.02 孙关富 592,286,148 96.8115 是
4.03 裘建华 592,212,207 96.7995 是
4.04 孙国君 592,221,293 96.8009 是
4.05 黄幼仙 592,256,567 96.8067 是
4.06 陈国栋 592,623,179 96.8666 是
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李国强 592,261,096 96.8074 是
5.02 赵平 592,294,809 96.8130 是
5.03 戴文涛 592,652,734 96.8715 是
6、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之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 张小英 592,220,592 96.8008 是
6.02 俞荣华 592,695,141 96.8784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为所控制 56,42 75.5126 18,10 24.2302 192,1 0.2572
企业提供融资 5,314 5,553 03
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未来 58,28 78.0059 16,30 21.8181 131,4 0.1760
三年 8,389 3,178 03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 58,07 77.7185 16,40 21.9531 245,3 0.3284
章程》的议案 3,617 4,053 00
4.01 方朝阳 55,32 74.0426
6,903
4.02 孙关富 55,21 73.8950
6,544
4.03 裘建华 55,14 73.7960
2,603
4.04 孙国君 55,15 73.8082
1,689
4.05 黄幼仙 55,18 73.8554
6,963
4.06 陈国栋 55,55 74.3460
3,575
5.01 李国强 55,19 73.8614
1,492
5.02 赵平 55,22 73.9065
5,205
5.03 戴文涛 55,58 74.3856
6.01 张小英 55,15 73.8072
0,988
6.02 俞荣华 55,62 74.4423
5,53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姚毅、吴焕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