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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9-24 16:57:4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出售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80.20%股权并购买平煤隆基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光伏”)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原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核查意见的核查范围为就买卖易成新能股票情况进行自查的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交易标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6、前述 1 至 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7、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
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事宜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自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前六个月至《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披露之日止(即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
三、自查期间内自查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及出具承诺等文件,前述纳入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主体于自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自然人杜永红、王少峰、杨光杰、王尚锋、常兴华、裴津峰、张晓超存在通过自有股票账户买卖易成新能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交易类 累计成交 截至 2024 年 8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别 数量(股) 月 14 日结余股
份数量(股)
1 杜永红 易成新能 2024年6月17日至 买入 70,000 70,000
董事、总裁 2024 年 7 月 11 日
2 王少峰 易成新能 2024年4月29日至 买入 62,500 101,500
董事 2024 年 7 月 19 日
3 杨光杰 易成新能 2024 年 6 月 3 日 买入 20,000 40,000
副总裁
4 王尚锋 易成新能 2024年6月17日至 买入 20,000 20,000
财务总监 2024 年 6 月 19 日
易成新能
5 常兴华 副总裁、董 2024 年 5 月 15 日 买入 10,000 30,000
事会秘书
易成新能 2024年6月21日至 买入 3,500
6 裴津峰 副总经济 2024 年 7 月 11 日 0
师 卖出 3,500

标的公司
7 张晓超 平煤光伏 2024 年 4 月 26 日 卖出 3,300 0
财务总监
1、针对易成新能董监高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杜永红、王少峰、杨光杰、王尚锋、常兴华为上市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就上述人员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事宜披露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前述 5 人计划分别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在增持期间内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120,000 股,其中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王尚锋先生各自增持不低于 30,000 股,杨光杰先生增持不低于 20,000 股,常兴华先生增持不低于 10,000 股。
杜永红、王少峰、杨光杰、王尚锋、常兴华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在自查期间上述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上市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更好地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做出的增持,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上市公司
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相关股份增持计划。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
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2、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如有。
下同)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上述披露买卖情况外,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针对上述裴津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裴津峰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在自查期间上述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本次重组交易事项后,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本人自查期间交易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2、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如有。
下同)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上述披露买卖情况外,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针对上述张晓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张晓超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卖出上市公司股票时未曾知晓本次重组及重组方案等内容或相关信息,系本人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本人自查期间卖出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2、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如有。
下同)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上述披露买卖情况外,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法人股票变更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持有易成新能股票存在变更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名称 身份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股) 14 日结余股数(
股)
中国平煤神 易成新能控股
股东及本次交 2024 年 5 月
马 29 日 非交易过户 -302,768,990 752,812,220
易对手方
上述中国平煤神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完成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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