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30 18:05:06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文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3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11%;董事、副总经理苏忠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1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54%;董事、副总经理王顺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7,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11%;董秘程伟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05,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70%;财务总监孙旭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1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70%;监事崔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0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76%。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董事、总经理朱文秀先生拟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271,0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7%。董事、副总经理苏忠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226,86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5%。董事、副总经理王顺余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19,43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03%。董秘程伟忠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401,31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17%。财务总监孙旭芬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46,100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117%。监事崔宏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25,82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19%。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将同比例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975,000股
朱文秀 2,134,300 0.5411%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159,300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780,000股
苏忠军 1,717,440 0.4354%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937,440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187,500股
王顺余 477,750 0.1211%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90,250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630,000股
程伟忠 1,605,240 0.4070%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975,240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300,000股
孙旭芬 619,400 0.1570%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19,400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225,000股
崔宏伟 503,300 0.1276%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78,300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指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原因
朱文秀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10/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个 人 资
竞价交易减
271,075 股 0.0687% ~ 有的股份及资本公 金需求
持,不超过:
2025/1/28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271,075 股 得的股份
苏忠军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10/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个 人 资
竞价交易减
226,860 股 0.0575% ~ 有的股份及资本公 金需求
持,不超过:
2025/1/28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226,860 股 得的股份
王顺余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10/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个 人 资
竞价交易减
119,437 股 0.0303% ~ 有的股份及资本公 金需求
持,不超过:
2025/1/28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119,437 股 得的股份
程伟忠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10/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个 人 资
竞价交易减
401,310 股 0.1017% ~ 有的股份及资本公 金需求
持,不超过:
2025/1/28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401,310 股 得的股份
孙旭芬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10/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个 人 资
竞价交易减
46,100 股 0.0117% ~ 有的股份及资本公 金需求
持,不超过:
2025/1/28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46,100 股 得的股份
崔宏伟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10/29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个 人 资
竞价交易减
125,825 股 0.0319% ~ 有的股份及资本公 金需求
持,不超过: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2025/1/28
125,825 股 得的股份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文秀、苏忠军、王顺余、程伟忠、孙旭芬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