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9-30 18:05:46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对该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且相应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宏斌 潘永祥 周辉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徐宏斌 潘永祥 周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