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6:44:43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10月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事项已到期,综合公司使用票据池结算的情况,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36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 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 36
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 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票据池业务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财务总监具体实施。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并汇报。
3、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随时检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