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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7 15:35:01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4 人,
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7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29.51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82%(其中,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 208.453 万股,预
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 21.062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价格 21.417 元/股(调整
后)、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价格:46.89 元/股(调整后);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上市流通前,公司
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丰股份”)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其中首次授予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4 人,预留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 人,共计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9.515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47.6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7,618.00 万股的 1.98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93.1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7,618.00 万股的 1.78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0.05%;预
留 54.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7,618.00 万股的 0.197%,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95%。
3、首次授予价格:25.06 元/股(调整前),预留授予价格:49.70 元/股(调整前)。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3)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 2021 年 10月 2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3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15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93.1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 2022 年 10 月 27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49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8)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9)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授予日期
(1)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
(2)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7 日。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

(1)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激励对象类别 获授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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