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31:43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黄永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忠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扬先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