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45:34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4-084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506,460 股。
2、本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399 人。
3、本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84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介及授予情况
2023 年 8 月 22 日、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简介及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
3、授予价格:9.87 元/股。
4、授予对象:439 人,包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含外籍员工)。
5、授予数量:1,260.00 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权益数 占授 予总量的 占股本总额的
量(万 股) 比例 比例
贺文涛 董事、总经理 15 1.19% 0.06%
梁小天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 0.95% 0.05%
魏标 董事、副总经理 12 0.95% 0.05%
辛鹏 副总经理 12 0.95% 0.05%
邓柳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0.48% 0.02%
SEKINETOSHIKA 制造中心总监 12 0.95% 0.05%
TSU(日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44人) 1,191 94.52% 4.72%
合 计(450人) 1,260 100.00% 5.00%
6、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归属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本次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达成上市公司净利润 考核年度达成上市公 司营业收
解除限售 对应考核 增长率 A 入增长率 B
安排 年度 (以 2 022 年净 利润为基数)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目标值(An)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Bm)
(A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40% 32% 20% 16%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120% 96% 60% 48%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300% 240% 120% 96%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n X=100%
净利润 增长率 A Am≤A<An X=(A-Am)/(An-Am)*20%+80%
(以 2022 年净 利润为基数)
A<Am X=0
营业收 入增长率 B B≥Bn X=100%
(以 2022 年营 业收入为基 Bm≤B<Bn X=(B-Bm)/(Bn-Bm)*20%+80%
数) B<Bm X=0
确定公 司层面行权比 例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n 或 B≥Bn 时,X=100%;当考核指
X 值的 规则 标出现 A<Am 且 B<Bm 时,X=0%;当考核指标 A、B 出现
其他组合分布时,X 取最高值。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
个人考核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水平达到触发值及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执行。
其他归属条件详见本公告“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齐娥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联监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