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20:31:2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00—2024年11月15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957 汉维科技 2024 年 11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魏龙先生、陈朝阳先生、刘昱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其中:陈朝阳先生、刘昱熙女士任期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止,魏龙先生
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周述辉先生、谭志佳先生、荀育军先生、李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
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其中 1 名职工代表监事,2 名股东代表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提名陈君林、胡丹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经公司职工大会以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00 前
(三)登记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冯妙
联系电话:0769-81092686
邮件地址:fengmiao@gdchnv.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一路桥泰街 5 号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