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华懋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6 17:37:30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7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1,678,6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9.571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卫军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肖剑波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898,187 98.7345 688,130 1.1156 92,379 0.1499
2、 议案名称: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898,187 98.7345 687,230 1.1142 93,279 0.1513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897,687 98.7337 687,330 1.1143 93,679 0.152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华懋(厦
门)新材料科技
1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669,927 93.7310 688,130 5.5269 92,379 0.7421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华懋(厦
门)新材料科技
2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669,927 93.7310 687,230 5.5197 93,279 0.7493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 11,669,427 93.7270 687,330 5.5205 93,679 0.7525
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 1、2、3 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苗梦舒、刘亚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