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8 15:44:38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10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召 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作为投票
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对象的子议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案数:
(26)
2.01 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02 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对方 √
2.03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 √
2.04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及 √
支付方式
2.05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
2.06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交割安排 √
2.07 重大资产置换——置出资产的人员安置 √
2.0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2.0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1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
2.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
2.1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地点 √
2.1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安排 √
2.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2.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2.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
2.18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19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20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2.21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
2.22 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
2.23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途 √
2.24 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25 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地点 √
2.26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
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3.00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相关交易协议 √
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6.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8.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9.00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
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00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
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的议案
11.00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 √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2.00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 √
告的议案
1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
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4.00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 √
案
15.00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议案 √
16.0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7.00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
的议案
1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 √
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上述十八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
31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十八项议案均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4.上述议案 2.00 需逐项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