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9 17:21:46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04,822股和
16,98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拟将分别被司法拍卖,合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的49.67%,占公司总股本的6.4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5%。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前10大股东
中其他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未超过2%,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
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通知并经查询相关网络拍卖平台,获悉广
东知光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是否为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限售股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 拍卖人 拍卖原因
致行动人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及限售 时间 时间
类型
年 2025 年 1
2024 月 1 日 10 珠海市香洲
104,822 0.30% 0.04% 否 12 月 31 时(延时 区人民法院 司法执行
广东知光生物 日 10 时 除外)
科技有限公司 是 2025 年 1
2024 年 月 1 日 10 珠海市香洲
16,980,000 49.37% 6.40% 否 12 月 31 时(延时 区人民法院 司法执行
日 10 时 除外)
合 计 - 17,084,822 49.67% 6.44%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知光除本次所持17,084,822股股份将分别被司法拍
卖外,累计已被拍卖所持公司股份共计30,65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拍卖平台分别拍卖广东知光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7,650,000股和13,000,000股,并全部由广东知光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天
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竞得,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9月25日、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
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
卖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拍卖平台拍卖广东知光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10,000,000股,并由广东知光一致行动人西藏金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
得,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2024年
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
除以上拍卖情况外,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若此次公示将被拍卖的17,084,822股股份最终均完成司法拍卖,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可能由70,411,088股减少至53,32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26.55%降至20.11%。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广东知光表示,近期正在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如在拍卖开始前未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广东知光不排除通过广东知光或其关联公司竞拍此次拟被拍卖的股票的可能。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广东知光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有关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