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05 15:31:4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766
2024 年 12 月
目 录
参会须知 ...... . .....3
会议议程 ...... .. ....5
议案1:《关于增补焦一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
议案2:《关于增补陈定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现场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各项事宜。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其代表的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建议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
四、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特别说明,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将股东大会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媒体。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大会秘书处申请,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附件2。
八、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12月13日14:00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C区聚业路116号公司C区集团大楼五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一、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三、主持人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士的出席情况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宣读和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增补焦一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增补陈定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公司回答相关问题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计票人和监票人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焦一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邵海翔先生近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即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空缺 1 人。
由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
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增补焦一洋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焦一洋先生,1986 年出生,理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重庆股权投资服务集团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焦一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议案 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陈定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洪武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将使公司独立董事成员数在本届董事席位占比低于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公司拟增补陈定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定文先生,1971 年 7 月生,会计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至 1996 年在中石油重庆公司担任会计主办,1996 年至 2005 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重
庆分所担任部门经理,2005 年至今在重庆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定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