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9:39:36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4-07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6.65元/股调整为15.65元/股,激励对象由234名调整为22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79.80万股调整为460.30万股,除该调整外,《激励计划(草案)》其他内容不变,监事会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方炳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拟激励对象的举报,但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拟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及监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除前述情况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8)。
(五)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六)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价格由16.65元/股调整为15.65元/股,激励对象由234
名调整为227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由479.80万股调整为460.30万股;《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9日作为授予日,授予227名激励对象460.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65元/股,前述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金杜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了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有分红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每股派息额,即 P=P0-V。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于2024年10月18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P=16.65-0.50-0.50=15.65元/股。
(二)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之日,本次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19.50万股,该放弃股份后续将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注销,董事会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由234名调整为22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79.80万股调整为460.3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5、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