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8:47:50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 9 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鉴于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补充提供相关材料,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现公司已落实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任职资格所需的相关文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吴崎右女士、张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崎右女士、张燃先生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条件,同时同意待张燃先生经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接替独立董事王平先生所担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同意待吴崎右女士经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接替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所担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林立女士接替独立董事王平先生所担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后的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林国芳先生(主任委员)、林镇成先生、曾凡跃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曾凡跃先生(主任委员)、陈国红女士、林立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燃先生(主任委员)、林国芳先生、吴崎右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立女士(主任委员)、林国芳先生、张燃先生
吴崎右女士、张燃先生上述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立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吴崎右女士、张燃先生就任前,独立董事徐波先生及王平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及王平先生在本次补选完成后将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波先生及王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徐波先生及王平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公司完成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2,330,000 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 836,417,539 股增加至 838,747,539 股,注册
资本由 83,641.7539 万元增加至 83,874.7539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行办理与变更注册资本和章程备案有关的后续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将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崎右:女,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毕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暨南大学 MBA 实践导师,出版学术专著 1 本,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4 年至 2020 年就职于中国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任主任科员、副处长等职务,2020 年至 2021 年就职于深圳市
期货业协会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
有限公司(002378.SZ)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300207.SZ)独立董事。
吴崎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盟盟员,1977 年出生,经济法硕士,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律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1997 年进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9 年起从事律师业务,
现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兼任深圳市润和诚房地产有限
公司董事、前海阿拉丁互联网金融服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