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2-13 20:08:36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9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
2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3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4 《关于 2024 年度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盛宇、周宇超、梁辰、曾长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59 海目星 2024/12/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9:00-11:30,13:30-16: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
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6: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 B 栋海目星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
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6:00 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 B 栋海目星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3325470
联系人:罗筱溪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2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3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 《关于 2024 年度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