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株冶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6 16:53:26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5 人,实到委员 5
人,符合相关规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李志军先生主持。
经参会委员共同商榷,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亦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委员郭文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接受金融监督部门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条款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委员郭文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开展业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我们同意《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委员郭文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期货保证金管理办法》《境内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风险管理办法》《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机构,并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约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可有效规避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及外汇结算汇率波动等带来的经营风险,具有相应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能力。公司开展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名:
李志军: 郭文忠:
谢思敏: 饶育蕾:
申培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