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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17 17:08:2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 1988 年 3 月经乐山市人
民政府[乐府函(1988)12 号]批准发起,1988 年 5 月 17 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电力开发、经营,电力销售,电力工程施工,本公司电力调度;电力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变电运维、光伏发电运维服务;综合能源服务;能源互联网、泛在电力物联网技术研发及应用;污水设备及管道运维服务;燃气安检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拉 OK 歌舞、工艺美术品销售、干洗、糖、烟、酒零售。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1100206951207W。
1、股本及主要股东变化情况
(1)本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 1988 年 8 月 8 日至 199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A 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社会公
众股 1,300 万股。
1993 年 8 月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1 比 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
共配 1,300 万股。
1994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 比 2 送红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同
比例送红利)。
1996 年 10 月按 10 比 1 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1997 年 8 月以 7,671.4 万股为基数按 10:2.727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
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向
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 1997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股,其中流通股为 6,190.4604 万股。
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1998]128 号文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
150 号]批准获得配股资格,并于 1998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刊登《配股说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 年 1 月 7 日,除权日 1999 年 1 月 8 日,配股
交款日 1999 年 1 月 8 日-1 月 22 日。公司以 1997 年期末总股本 13,028.952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共计配售 2,554.5792 万股。其中
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市国资公司”)应配
1,162.4018 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 60%,即 697.44 万股,需 4,533.77 万元净
资产。该股东以 1997 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 2,444.67 万元认购
其中的 376.1031 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2,966 万元净资产中的 2,089.10 万元认购
321.338 万股;配股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 877 万元,由乐山市国资公司持有,与本公司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共配 1,857.1381 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获
准配售股本 2,554.5792 万股,实际配售 2,554.5792 万股,应募集资金 16,604.76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544.5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16,060.18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 4,533.75 万元)。
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资[1999]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5,583.5312 万股。
200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施了 2000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方案,
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4,933.6499 万股。
2007 年 1 月 5 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
由 24,933.6499 万股增至 32,648.0131 万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7)第 1001 号验证。
2014 年根据《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乐山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申请通过非公开发行境内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920,52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7.55 元/股),增加
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211,920,528.00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3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乐山市国资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基金”)三家认购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920,528
股(其中:乐山市国资公司 52,980,132 股,中环集团 79,470,198 股,渤海基金 79,470,198
股)。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38,400,659 股。
(2)本公司主要股东变化如下:
2000 年 12 月 15 日,原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川
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拥有的公司 1,594.0459 万股转让给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控股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03 年 12 月 10 日,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派
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书》,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万股转让给汉派实业,转让后汉派实业持有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万股,占总股本的 6.39%。200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都建设)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业海通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036.66 万股转让给业海通投资,转让后信都建设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业海通投资持有公司法人股 2,036.66 万股,占总股本的 8.17%。
2006 年 8 月 4 日汉派实业、业海通投资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 1,594.0459 万股和
2,036.66 万股法人股(即 2007 年 1 月 5 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281.7563 万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相关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06年 8 月 9 日办理完毕。
为妥善解决 1997 年乐山市、眉山市行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家股划分问题,
2003 年 12 月 3 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函(2003)403 号]《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函(2003)68 号] 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乐山市国资公司持有的 7,315.3822 万股国家股中的 2,037.00 万股划转给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眉山资产经营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在 2003 年 12
月之前办理完毕。2006 年 8 月 18 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国家股
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 2,037.00 万股(即 2007 年 1 月 5 日实施股权分
置改革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841.2226 万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2008 年11 月 3 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协议转让乐山电力股份的终止协议书》,终止原转让协议。
2008 年 11 月 3 日,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眉山
资产经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32.40 万股。本次变动后,四川省电力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14.1563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9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受让了眉山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公司 208.8226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变动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 5,122.9789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41.222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9%,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2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与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资公司
(持有乐山电力股份 4,771.0733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4.61%)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乐山市国资公司将持有的 7.61%的股份总计 2,485 万股中除财产性权利(收益权、处置权、配股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全部委托给四川省电力公司行使。该托管协议于 2013 年10 月 21 日解除。
2013 年 9 月乐山市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二
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51.9155 万股,增持后乐山市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22.988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9%。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后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2014 年公司向乐山市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52,980,132 股,向中环集团非公开
发行股份 79,470,198 股,向渤海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 79,470,198 股,合计发行股份211,920,528.00 股。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7 月 14 日,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199.96 万股,此次增持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3,229,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9%。
2017 年 5 月,乐山市国资公司更名为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至 12 月,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24,920,469 股,此次增持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8,149,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2%。
2020 年 12 月,中环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9,470,198 股无偿划转给了天津中环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企业注册地 组织形式 总部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3、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业务性质 主要经营活动
电力、自来水和天然气供应与安装、

乐山电力相关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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