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阅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20 17:00:4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关于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阅意见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审议意见如下: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