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3 17:47:44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 1 号 3 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8,784,1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9.38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王振林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王转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徐慧女士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
1.01 关于选举王振林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128,766,666 99.9864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王明睿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128,730,764 99.9585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葛昕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128,730,761 99.9585 是
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刘波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128,730,762 99.9585 是
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王勇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128,747,562 99.9716 是
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张荣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128,730,762 99.9585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
2.01 关于选举张红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128,739,160 99.9650 是
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石丽君为第二届董事会独 128,731,754 99.9593 是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赵宁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128,731,355 99.9590 是
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
3.01 关于选举李东方为第二届监事会非 128,737,752 99.9639 是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赵烜增为第二届监事会非 128,730,752 99.9585 是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关于选举王振 7,096,023 99.7546
林为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王明 7,060,121 99.2499
睿为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葛昕 7,060,118 99.2499
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刘波 7,060,119 99.2499
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王勇 7,076,919 99.4861
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张荣 7,060,119 99.2499
卫为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张红 7,068,517 99.3680
为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2 关于选举石丽 7,061,111 99.2638
君为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赵宁 7,060,712 99.2582
为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丽、罗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