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新材: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6 18:33:51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26 日,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15,000,000 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86,169,785.49 元,超募资金为 0 元,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1,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152,047.91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总计 17,250,000 股,募集资金净额总计 215,321,833.40 元,超募资金为 5,321,833.4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用 投入进度(%)
序号 实施主体 计划投资 集资金金额
途 (3)=(2)/(1)
总额(1) (2)
募投项目军 陕西科隆新
1 民两用新型 材料科技股 15,705.66 0 0%
合成材料液 份有限公司
压管生产线
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研 陕西科隆新
2 发中心建设 材料科技股 4,794.34 0 0%
项目 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数 陕西科隆新
3 字化工厂建 材料科技股 500.00 0 0%
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21,000.00 0 0%
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超募资金的投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 拟投入的超 实际投入超 投入进
序号 实施主体
用途 募资金金额 募资金金额 度(%)
补充流动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
1 资金 技股份有限公司 532.18 0 0%
合计 - - 532.18 0 0%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
910900022810018 47,945,772.86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咸阳分行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咸阳分行 8111701012600881150 100,006,388.89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咸阳分行 102114506708 57,060,215.28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 103314526222 5,000,00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咸阳分行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咸阳分行 103314532757 9,235,795.26
合计 - - 219,248,172.29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具体情况
(一)投向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5,321,833.4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具体情况
公 司 原 拟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210,000,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215,321,833.40 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5,321,833.40 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计划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决策程序
该议案已由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三)《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