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2-20 18:55:06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5.51%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二、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本次交易方案初次探讨时,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对主要节点均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保密。
三、公司多次督促、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四、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方案论证、筹划、作出相关决议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