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亚通: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7 17:42:26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
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0、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如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或许可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核准或许可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