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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07 19:09:39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012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运营 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协创智慧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智慧”)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可滚动使用),借款期限为三年(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本 次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利息自借 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 前还本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创智慧持有公司 20.47%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协创智慧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耿康铭先生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7150220
法定代表人:耿康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28,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 169 号航天现代城 24 号
楼三楼 HTCT-YQHC-0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耿康铭持有协创智慧 10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耿康铭。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8,454.00
净资产 27,604.00
项目名称 2024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0,511.06
(三)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创智慧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50,198,4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7%,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协创智慧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协创智慧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协创智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协创智慧主要业务为创业投资及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协创智慧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金额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可滚动使用)的借款,用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借款期限为三年(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无需向协创智慧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趋势,协创智慧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投资活动所需为其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以上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出发点,能够有效地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协创智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耿康铭先生拟为公司子公司协创智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担保事项尚未实际执行。
自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及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协创智慧(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控股股东协创智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稳定发展。本次借款利率不超过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系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协创智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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