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3-12 20:21:3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2966)
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苏州银行大厦 4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听取相关报告;
四、股东发言或提问;
五、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六、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七、投票表决;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行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行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聘请的律师及本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本行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及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将被限制。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或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
四、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发言及提问前应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股份数量等情况,并围绕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会议主持人可安排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及提问。未登记的股东,会议将不做发言安排。
五、股东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每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六、股东会现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
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审议结束后,将合并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安排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安排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安排点票。
八、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包括普通决议案和特别决议案。普通决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本次会议向每位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表决票一份,请在对应栏划“ √ ”。“同意”、“反对”和“弃权”只能选一项,填写完成后请务必在表决票结尾处签名。否则,该表决票作弃权处理。
十、本行董事会聘请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本行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及接送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请各位股东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过程中,不要拍照、摄像,谢谢配合。
目 录
一、议案材料
1. 关于选举陈文颖女士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董事的议案 ...... 1
2.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金融债发行计划的议案 ...... 3
议案一:
关于选举陈文颖女士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股东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章规定,现选举陈文颖女士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董事,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附件:陈文颖女士简历
附件:
陈文颖女士简历
1983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苏州
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历任苏州建工担保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科员、副总经理,苏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陈文颖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议案二: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金融债发行计划的议案
为保持本行资本充足水平,进一步完善本行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2025 年金融债发行计划如下:
1、发行规模:总规模不超过 183 亿元人民币。具体债
券品种及分配额度参照实际资本补充计划、负债需求及市场情况等确定。
2、发行品种:资本补充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二级资本债券);非资本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绿色金融债、小微金融债、三农债及创新创业金融债)。
3、债券期限:参考市场行情确定具体期限,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期限为 5+N 年,二级资本债券期限为 5+5 年或
10+5 年,非资本类金融债券期限为 3 年期或 5 年期。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7、发行方式: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8、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9、募集资金用途:资本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或二级资本,普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全行负债来源,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用于专项投放。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