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4 15:51:37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
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
定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
知》(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