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飞集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14 18:18:50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受
到限制,同时公司根据国有控股股东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38.8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且无异议。
二、2024 年年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4 年 10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商定了
公司 2024 年年审事务所选聘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决定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式和选聘工作时间,确定了审计委员会将参与选聘的过程监督。
2024 年 10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视频参加了 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评审会,对年审事务所选聘的流程进行了监督,认为整个选聘过程客观合理、公平公正。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审计委
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1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就年度审计事项开展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事件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
2024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加现场的会议形式召
开。听取了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预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发现问题进行了沟通并对下一步年审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
2025 年 3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与注册
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就年审情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成飞集成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公正、公允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的报表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