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19 19:47:3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向张龙先生了解确认,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下进行的,并已征得了张龙先生的同意。
2、通过对张龙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的资格审查,未发现有《 公司法》规定以及其他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张龙先生具有多年的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能力和职业素养。公司本次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张龙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