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煦江)
公告时间:2025-03-21 20:02:46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煦江
本人陈煦江,作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陈煦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会计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教授,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了39项议案;参与现场工作15天。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
况
独立董 本年应
事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次
事会次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数
数
陈煦江 6 6 0 0 否 3
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本人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独立的判断、
知识和经验,促使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迅速而审慎的决策,并
在保障董事会以公司最佳利益为目标行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3 3 1 1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
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
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董
监高半年度及年度薪酬考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行审议,切实
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审议了公司以下重大事项: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1 2024 年 8 月 20 日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2024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
专门会议 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4 年 10 月 18 日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
2 专门会议 业务暨关联交易
3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 1、为参股公司康德赛借款提供担保展期;
专门会议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参与现场工作15天,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3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且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发展业务而进行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人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了解相关担保安排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本人认为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此外,本人还核查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董监高的薪酬发放充分考虑了行业薪酬水平和董监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指引的要求。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管理层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在健康、稳定、有序的轨道上不断前进。
独立董事:陈煦江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