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神戎发: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5)0225号)
公告时间:2025-03-24 16:17:40
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希会审字(2025)0225 号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 (1-3)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4-5)
2.合并利润表 ...... (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7)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8-9)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10-11)
2.母公司利润表 ......(1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3)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4-15)
三、财务报表附注......(16-82)四、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是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为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 2020 年 07 月 10
日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本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20100MA73R8AA7K 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情况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杨会君
注册资本:86,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食品销售;药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甘兰危化经字{2023}000023 号)许可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汽车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创业空间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仪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食品进出口;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则,并基于本附注四列示的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自本报告期末起的未来 12 个月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存在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以持续经营能力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明细如下:
子公司名称 简称 是否新增
甘肃药业集团国方检验有限公司 国方检测 否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 则的声明
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重要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重要性标准确 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 占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金额的 10%以上且
他应收款 金额大于 200.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坏账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
准备转回 金额大于 100.00 万元
重要的子公司 子公司净资产占本集团净资产 5%以上或子公司净利润占集
团净利润 5%以上
重要的被诉案件 单项被诉案件涉诉金额大于 100.00 万元
(五)同一控制下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 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 性证券的交易费 用,计入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3.一揽子交易会计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对于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①合并日之前持 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②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控制的判断标 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 表的合并范围 以控制为基础予 以确定。控制是 指本公司拥有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