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20:48:48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国内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本公司的国际财务审计师(合称“安永”)。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切实对安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4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51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
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66 家。
2、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和表决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师并决定其酬金的议案》,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年度国内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国际财务审计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 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遵循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安永香港对公司 2024 年度国际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 年持续关连交易出具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及审计应对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客观、公正的发表了审计意见,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三、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安永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工作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3 月 5 日及 3 月 24 日三次召开会议,了解审计工作
情况,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四)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安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安永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4 日